在公司工作了11年之后,目前公司为了让员工自动离职
您在公司工作11年后遭遇的调岗逼离问题,可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明确法律边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(2012年修正版)第三十五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。变更劳动合同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”您与公司的原劳动合同已履行11年,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,公司以“总部培训”名义单方调岗,未与您协商一致,违反该条款。同时,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,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。若公司调岗后实际未提供培训、反而降低待遇,即属于“未提供劳动条件”,您有权据此维权。综上,公司的单方调岗行为违法,您可拒绝调岗或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。针对您在公司工作11年后遭遇的调岗逼离问题,以下是3点实用行动建议:1.书面拒绝调岗并保留证据:立即向公司发送书面函件(邮件或纸质文件),明确表示不同意单方调岗,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,并保存函件发送记录(如邮件已读回执、快递签收单),避免被公司认定为“旷工”或“自动离职”。2.收集公司违法调岗的证据:整理原劳动合同(明确工作岗位、地点)、调岗通知(含“总部培训”的书面文件)、与公司沟通的录音聊天记录(证明公司未协商调岗)、工资条(若调岗后薪资降低需留存),形成完整证据链。3.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:若公司坚持调岗,可携带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要求责令公司改正;若投诉无果,在1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经济补偿(11个月工资)。选择解决方案的重点是:优先通过协商与公司沟通,若沟通无效,再通过法律途径维权,同时需确保证据充分。若您对证据收集或仲裁流程不熟悉,建议进一步向专业律师咨询,获取针对性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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